家文化

传统孝文化的返本开新与当代传播

作者:车凤 文学博士 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创新与传播研究院讲师 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研究方向:传统文化教育  社区文化治理  家文化研究 在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央音乐学院开设《儒道经典与人生智慧》通识课程

摘要: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漫长的历史传承中其内涵不断扩充演变。在当代社会,城镇化带来的家庭形态结构变化、商品经济环境下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变化、老龄社会挑战下养老模式的变化,都对孝文化的传承传播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考验。孝文化的返本开新和理性扬弃,是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化的重要议题。只有认识到孝文化传播的欠缺和偏颇,才能更好地将孝文化运用于当下社会民众的精神塑造和道德提升,为老龄社会应对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孝文化内涵  孝文化传播  老龄社会

一、传统孝文化的渊源与传承

中华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古代伦理的支柱,道德的核心和基础。黑格尔曾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传承和辨析孝文化,首先需要追本溯源,了解孝文化的起源与内涵。

1,孝文化的起源与内涵

孝文化的起源

“孝”作为一种文化体系和社会意识形态,起源于远古社会。人类是社会性动物,只有群居共处才能生存和发展,由此也就产生了人伦情感和秩序。父母对子女有生养之恩,子女对父母有感念之道,二者因血缘关系建立的情感最为亲近自然,作为人伦秩序规范的孝道由此产生。另一方面,人类早期处在社会生产力低下的阶段,生产和生活经验的传递都是靠口耳相传,父辈对于子辈是绝对的权威,因此子辈也会对父辈有较强的服从倾向。

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吉蠲[juān]为饎[xī],是用孝享。禴[yuè]祠烝[zhēng]尝,于公先王”的内容,大意是:吉日沐浴备酒食,敬献祖先供祭享。春夏秋冬都祭祀,献祭先公与先王。充分说明了孝之原始意义为人们在自然环境中不断谋求生存发展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在《尚书》中,有“追孝于前文人”“奉先思孝,接下思恭”之句,意为“遵奉祖先要想到孝顺,接近臣民要想到恭敬”。

孝文化的内涵延展

西周时期,“孝”已成为社会意识形态中占主导地位的伦理观念,其内涵包括敬养父母、祭享祖先、继承先祖遗志、孝于宗室、孝于夫君、勤于政事等八个方面。1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宗法制的瓦解使人们对先祖的祭祀活动由繁趋简,授田制基础上家庭形态的确立,使赡养父母成为家族血亲关系间最基本的义务,也成为当时孝文化最核心的内容。百家争鸣中,儒、道、墨、法各家有着不同的孝道观,但儒家对此最为看重。孔子曾说: “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而《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把孝道奉为儒家认可的天经地义的行为规范。

孔子对孝文化不同内涵的理解在《论语》中多次呈现。《论语·泰伯》中,孔子表达对大禹的肯定,说他“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称赞大禹自己不在意吃什么,却用丰盛的祭品孝敬鬼神,这里孝依然指代祭祀活动。《论语·先进》中孔子夸赞“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意思是闵子骞真孝啊,人们对他父母兄弟夸奖他的话从来没有异议。此处,孝的对象从“祭祀活动”中去世的人扩展到了在世的父母。

总体而言,孔孟对孝的论述,已经涉及到后世孝道的方方面面,确立了传统孝道的基本面貌。作为行为实践的孝,从逻辑的递进上大体分为三个层次;从儒家伦理的核心概念来看,孝与仁、孝与礼、孝与忠都有着互相的融合和渗透。

孝行的三个层次

《说文》中释孝为“善事父母者”,善事强调“孝行”,大体分为“养父母之身,养父母之心,养父母之志”三个层次,对不同人有不同的要求。《礼记·曾子本孝》中说,“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士之孝也,以德从命;庶人之孝也,以力恶食。”

养父母之身即物质上对父母的奉养,也即养口体,是孝的最基础层次。在《论语为政》篇,孔子回答子夏问孝时说:“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虽然孔子已经在强调仅有物质的奉养是不够的,但他的言下之意正暗含了“对父母物质层面的保障是最起码的孝”。

养父母之心则是在物质和经济供养基础上的“主敬”。《礼记·祭义》中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在孔子看来,对父母尽孝的关键在于“色难”,即经常保持和颜悦色。《论语·为政》中,孔子回答子游问孝时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以此强调“敬”才是孝的本质内核。

另一方面,养父母之心并非意味着无条件的顺从。《孔子家语》中说“夫能审其所从,之谓孝”2,并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曾子耘瓜,误斩其根,遭到父亲曾皙的暴打。被打昏的曾子,醒来后依然无怨无悔。孔子听说后非常气愤,觉得曾子是愚孝,并告诉他“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不可陷父亲于不义之地。《孝经》专门有谏诤章,其中有“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的表达,倡导子女对父母提出不同意见。《礼记》中也有”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建议子女采用各种非暴力方法来“劝说”父母。

养父母之志,又是在养口体和愉色婉容基础上承担的对父母更大的一种责任。《孝经》上说:“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立身行道,是指做人做事合道周全,有口皆碑,这会让父母感到与有荣焉,甚至为整个家族增光添彩。对此,《孟子·离娄》还专门有一段论述,“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意为保持住自己的品德节操,又能侍奉好父母的人,我听说过有这种人;自身道德沦丧,却能侍奉好父母的人,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这种人。可见,养父母之志的前提是自己先做一个德行高尚的人。

孝与仁

儒学又被称为仁学,作为孔子和儒家思想的核心,仁与孝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论语》中,“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孔子家语》中,孔子曰:“立身有义矣,而孝为本。”孟子提出“事亲,事之本也”,认为尊亲、事亲是人生最大的事情。《孝经》更是提出“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这些都明确了孝为仁本的地位。尽管“仁者爱人”,不同于墨家一视同仁的兼爱,儒家的仁爱是一种有区分的差等之爱,正所谓”亲亲而后仁民,仁民而后爱物“。人只有在血缘基础上首先具备了“孝”的德行,才有可能扩展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广泛之爱,更进一步才会扩充到对自然万物的敬畏和爱惜。

钱穆先生将“孝”与“仁”比喻成树木的根与主干的关系,说“孝弟乃仁之本,人能有孝弟之心,自能有仁心仁道,犹木之生于根。”3

孝与礼

作为价值观念的孝,在行为层面会外化和体现在“礼”的要求上,正如《论语·为政》中所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意为父母在世时,要按照礼的要求侍奉他们;父母去世以后,要按照礼的要求安葬他们、祭祀他们。4

《礼记》中对于“孝子”的行为有很多礼的限定,如“父母存,冠衣不纯素”“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不孝也”等。值得指出的是,礼所表现的,常常是外在的形式,但追溯礼的起源,原本为“缘人情而作”,体现的是人内心的真挚情感。子女对父母的“礼”,不应该仅仅是表面的恭敬,而应该时时处处秉持诚意。《庄子·盗跖》中说,“妄作孝弟而侥幸于封侯富贵。”如果只注重细节和形式上的礼,不仅无法体现孝的内在情感本质,还会沦为功利性的表演。

另一方面,如《左传》载:“君令臣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尊,姑慈妇听,礼也。”孝之礼从最初就依据父母子女“双方”的角度和逻辑而设置,即体现父慈子孝的对等性。

孝与忠

为国尽忠与为父母尽孝本来是两个范畴里的不同规范,在《孝经》中曾子先提出了“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孟子进一步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其天下太平。”如此,实现了“以孝治天下”和“移孝作忠”的政治转化,把孝纳入到封建道德体系中。董仲舒明确了父尊子卑、君尊臣卑、夫尊妇卑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家庭中的父与子、夫与妻,社会中的君与臣,都成为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君命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能不亡”的宿命思想,成为人们在生活中处理矛盾冲突必须遵循的行动准则。“自古忠孝两难全”,当家与国两方面的需要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对国家的“忠”无疑具有优先性。个体在家的孝行程度也成为衡量对国的忠诚程度,这样就时刻把个体与“国”的关联具象化,把个体、家和国凝结成一个有机整体。

2,孝文化的历史演变

中国传统孝文化历经了古时期的萌芽、西周的兴盛、春秋战国的转化、汉代的政治化、魏晋南北朝的深化、宋明时期的极端化直至近代的变革,是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淀而成的。

殷商、西周时期。这一阶段是传统文化的开端和创造时期,也是孝观念的初步形成和确立时期。殷人把祖先视为喜怒无常、令人惧怕的鬼神,他们对祖先的祭祀更多的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祈求,并没有更多的伦理内涵。到了西周,人们依然对祖先进行虔诚而隆重的祭祀,不过与殷人不同的是,周人对祖先的祭祀既是一种宗教行为和政治行为,又包含着浓厚的敬仰、追念等血缘亲情,是一种伦理行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意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即“人多力量大”。反映在意识形态的孝,又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汉代时期。汉武帝时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阐发天人感应学说,宣称君权神授,儒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在经历了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之后,真正实现了“政”与“教”的合一。汉朝国家体制拟构了以儒家孝道为基础的家族秩序和原则,通过人们对于家庭、家族和宗族感情的延展,逐步衍生出忠孝合一的普遍的社会伦理和国家制度,建立了“家国同构”的格局。

具体而言,皇权宣称以孝治国,立《孝经》博士,察举孝廉,设孝悌力田,甚至刑罚也会根据行孝的情况酌情增减。朝廷身体力行,民众上行下效,凝聚力加强,风俗淳朴。本来只是家族范围内的孝变成国家建构的基础,形成传统中国的家国同构体制。从汉以后,历代统治者或思想家则自觉地把孝文化作为封建政治统治的伦理精神基础。

晋代以后。此阶段封建社会快速发展,统治者从方方面面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崇孝成了禁锢思想的工具。动荡的魏晋南北朝时,国内大畅竹林玄风,但孝文化仍是社会文化的主体部分。佛教进入中国之后也进行了适应性的本土化融合,宣扬父母恩重、行孝道报恩的思想。同时,由于夷狄的冲击,世家大族的南迁带动了中原文化的南移,在动荡中实现了孝文化在南方的普及与推广。

唐朝时期。此阶段儒释道三教并尊,文化呈现多元融合的局面。国家和精英层面对孝道依然相当重视,唐玄宗《孝经序》强调孝道“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社会层面重视人伦、以孝为本的这一特点基本并没有大的改变,孝道在中国底层社会里仍旧是核心理念。

宋元时期。此时程朱理学成为社会正统思想,认为孝道是与生俱来的伦理属性,天经地义、不可违抗。孝道的专一性、绝对性、约束性进一步增强,对父母无条件的顺从成为孝道的基本要求,孝道进一步沦为强化君主独裁、父权专制的工具,在实践上走向极端愚昧化。

经历过五代的混乱局面,宋朝注重恢复秩序,消弭社会危机,建立强大的防御力和战斗力,比唐朝更重视孝文化对社会与民众的凝聚作用。朱熹终其一生为“四书”注释,皇权推动“四书”内容列入科举,利用《大学》强调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前提,使家族扩大为国家的步骤更为清晰。同时,朝廷重视基层社会的建设,积极推动家族的祠堂祭祀及乡约、族规、家法和家谱的编纂,儒家伦理孝道精神大为彰显。

元代虽是蒙古人统治,孝文化的发展却有目共睹,表现之一就是《二十四孝》的出现及普及。元人郭居敬撰辑《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通过宣扬一些违背基本人伦道德的行孝“楷模”,如“郭巨埋儿”“唐媳乳母”“卧冰求鲤”等,主张民众对封建伦理绝对服从。这一时期孝道思想在底层得到最广泛传播,成为百姓的精神世界的最重要组成。5

明代时期。朱元璋重新实现“政”与“教”合一,在政策制定方面以“去胡元弊政,复中国先王之旧”为宗旨,以上古三代为法,特颁《大诰》,且曰忠君孝亲,治人修己,尽在此矣。这样就使国家政治体制与儒家理念形成一个整体,孝文化既是国家政治体制合法性的来源,又得到国家体制权力的支持。

朱元璋颁布圣谕六条的第一条就是孝顺父母,以家庭伦理作为社会和国家秩序的出发点,并在民间社会设立了实际的组织来进行教化,完成社会和国家秩序的重整。比如,以老人制与里甲制配合,在地方实行乡饮酒礼弘扬敬老孝亲风气等。朱棣夺取帝位后,进一步宣扬以孝治天下。

清朝时期。此阶段清廷承袭明制,继续采用儒家伦理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来源与依据。顺治亲自为《孝经》撰序,对孝道的推崇无以复加。值得指出的是,官方意识形态主要针对区域是汉人所处的地域,而对满、蒙、回、藏、新疆的广大地区,并没有积极推行儒家化的政策,因此呈现的是一种多元复合型局面。

鸦片战争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此时中国被迫向西方开放,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中国的社会性质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传统国体基础的儒家伦理也随之动摇。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鲁迅等人的主旨都是把个人从传统的家族和国家等共同体里独立出来,传统“孝道”也成为大家关注和争议的焦点,出现了《二十四孝图》等大量批驳三纲五常礼教的文章。自由主义立场的胡适也挂出“无后主义”的招牌。面对长子胡祖望出生,他写道: “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

二十世纪初,尽管资产阶级革命派也提出了“道德革命”“家庭革命”的修正口号,但孙中山仍把“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八德目的道德规范。

抗战时期。国难当头之下,国共两党都曾对于古代中国的伦理道德进行改造和扩充,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号召民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

新中国建立后。新政权大兴移风易俗,取消包办婚姻,提高女性地位,简化丧葬礼仪,对父母子女关系产生了一些侧面影响。文化大革命期间,传统文化被无差别践踏,孝文化随着“批林批孔”被打上“封建糟粕”的标签,受到剧烈冲击。

二、当代老龄化社会挑战下的孝文化传播

孝的产生源于先天的血缘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感恩之情,孝对个人德性的塑造功能以及对家庭的规范功能又使得它一代代传承下去。长期性、稳定性的社会传播和文化积淀会形成大众的文化心理结构。

建国70余年、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社会在经历了革命文化、商品经济和西方现代性的不断冲击,尽管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伴随经济崛起而来的民众道德滑坡,信任缺失,人与人的关系的疏离冷漠,快速城镇化带来的乡村凋敝等弊端也早已显现,原子化的个人主义也越来越使人失去道德环境。更重要的一个课题是:随着人口结构的急剧改变,2022年,中国已经正式进入老龄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介于14%-20%),并将在2033年进入超老龄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20%)。

1,老龄社会呼唤孝文化

家庭形态的变化与传统孝文化的弱化。“孝”文化及家庭养老模式都产生于农耕文明时代,彼时父母与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为父母养老送终。如今家庭结构和规模已与传统社会不可同日而语,绝大部分子女成家后都不再与父母同住,城镇化过程中,青年农民进城打工,每年与父母见面次数有限。传统熟人社会中,一定程度上由乡村舆论推动子女的孝道行为,如今,无论城乡,传统孝文化都日渐衰微。

另一方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家庭占大多数,一对夫妇照顾两对老人的压力极大。随着社会观念的多元化变迁,丁克家庭和不婚主义也日益流行。总体而言,出现了越来越多被边缘化的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2.64亿人老年人中,独居和空巢老人达到1.18亿,预计至2030年空巢老人数量将超过2亿。而在2.64亿老年人口中,有840万人患有老年痴呆症。

孝文化是养老模式多元化的基础。老龄化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需要被照顾的人越来越多,能照顾别人的人越来越少,家庭结构变化造成的家庭养老负担和养老风险正逐渐増加。目前阶段,家庭养老仍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其次就是敬老院、养老机构养老,近些年来创新型的养老模式还有社区居家养老、抱团养老等探索。对于子女而言,孝的观念正是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对于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其他契约型养老模式,如果完全以商业思维来看待老年照护与服务,而没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广义孝道理念认同,那么必然会滑向功利主义倾向,会出现大量老年人受虐待的情形。

孝文化是老龄社会稳定秩序的保障。对儒家思想影响深刻的东方文明来讲,家庭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价值观的载体。由于家国同构的特点,对于中国社会而言,家庭价值的延续和稳定,父慈子孝、长幼有序,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养老风险的增加必然整体放大社会风险,家中失秩不仅是家事,也是国事。时间秩序之下,人人都会变老。孝的文化和观念深入人心时,每位社会成员都能拥有一个更好的老年保障,而不必过于担心衰老后被后代、被整个社会抛弃。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孝文化能够为老龄社会带来稳定的根本力量。

2,孝文化的传播内容需要返本开新

传统孝文化在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孝文化始终是与传统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相配合的,毫无疑问带着历史局限性,在历代都有损益变化,今天也应该得到扬弃和修正,理应以发展的眼光辨其本源和真伪,返本开新、取舍践行。具体而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孝应基于真诚的情感,并没有形式上的统一标准。孝不是一种表演。在公益广告的传播引导之下,近些年很多地方出现了万人广场上集体给父母洗脚的仪式和活动,可以说其形式远大于内涵。古人讲“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孝的内在情感和诚意始终是其根本所在。子女只要具备心存感念的道德自觉,具体的孝敬形式不管是常回家还是打电话、还是送礼物,完全是因人而异的。即便对于丧葬,孔子主张“丧,与其易也,宁戚”,认为丧礼的意义不在于多么铺张和豪奢,而在于子女的内心有没有悲戚。这对于今天追求排场的丧礼是一种正本清源。

第二,孝并不意味着盲从。很多人误解孝文化就是“父为子纲”,子女必须全部听从父母之命,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从源头讲,孔孟的孝道观念并非盲从的愚孝,他们承认父母不是完人,对父母要“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如此才能不陷父母于不义之地。而且孔子还主张“事父母几谏”,要子女敢于以正确的非暴力态度匡正父母的错误和过失。知识更迭日新月异的今天,信息化社会里老年人的权威在不断下降,年轻人早已掌握了更多话语权,父母很多时候还需要向孩子学习,这种代际间探讨对话的主张和公允的态度对于孝道观念的与时俱进意义重大。

第三,孝的内涵中,养心志高于养口体。当下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物化的时代,从子女的角度会普遍认为给父母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就是孝道,因此他们更倾向于将时间花在工作上,再用赚得的收入为父母购置城市里的居所,为他们买昂贵的保健品营养品,然而,却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陪伴父母。事实上,孔子在孝的界定中,对于父母精神需求的重视远大于物质需求。对老人不仅要“养口体”保障其生活,还要以尊敬之心为父母“养志”,使其心情舒畅。子路表达了曾因贫穷而不能尽孝的遗憾伤感,对此,孔子告诉他即便生活清贫,只要子女能让父母心情愉悦,对去世的父母做到量财而葬,就可称之为孝。

第四,子孝与父慈是一组对等关系。季羡林先生曾在《说孝》中这样说——父子这一纲,具体地应该说“父慈子孝”是一个对等的关系。后来不知道是怎么一来,只强调“子孝”,而淡化了“父慈”,甚至变成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7

这段话对于修正人们“孝是对子女的单方面要求”的观念十分有益。早在《尚书》中,古人就提出了“五教”思想,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家庭中不管男女长幼,都有自己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并非单一方面的约束和限定。孔子所言的父父子子,本意也是说做父亲的要有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有儿子的样子,同样不是单纯对儿子的要求。对应当下社会和时代,父母也应保持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

第五,今日之孝应包含对老年群体自我价值满足的需要。要看到传统老人和现代老人的巨大差异,才能赋予孝文化新的时代特征。受古代医疗健康水平所限,人的平均寿命较短。今天不仅整个老年群体数量庞大,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界定,60-74岁区间为“年轻老年人”,他们中很多人身体健康,有活力、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并非单纯意义上的被赡养对象,仍能够为社会创造很多经济和精神价值。因此,“孝”不仅意味着帮助和照护老年群体,也意味着给他们创造更多的机会,帮他们获得尊严和价值感。

第六,孝文化的“开新”理应包括“把死亡的权利还给父母”。中国古人有“五福”之说,源于《书经洪范篇》:五福者,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修好德,五曰考终命,考终命即善终。当下文化语境下,中国人在生活中讳谈死亡,但在多数人的认知中,对待临终的父母,只有全力抢救才算孝子。“2002-2018年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数据”显示:接近四成的老年人在痛苦中离世。8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全球80国《2020年度死亡质量指数》报告中,中国大陆排名71位,很多老人都是在儿女的做主之下接受了最终的创伤性治疗以维持最后的生命阶段,最终在尊严被剥夺及巨大的痛苦中走向死亡。事实上,死亡质量、生前预嘱和安宁疗护等新理念都应被纳入新的孝文化之列。

3,孝文化传播的形态与路径

传统孝文化在当今时代极具传播的价值和意义。亲亲之爱不仅是情感的,也不仅是文化的,而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方式,人只有通过它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6回到现实层面,作为塑造社会价值观、应对老龄社会挑战的重要文化路径,其传播方式、传播力度、传播形态尚有极大提升空间,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第一,改善孝文化内容在大众传播中的被边缘化处境。中国古代有大量体现孝文化主题的文艺作品承担了潜移默化教化民众的功能。仅地方戏曲中,《目莲救母》《四郎探母》《芦花记》等作品脍炙人口,具有广泛影响力。反观今日,影视剧里老年题材作品极度稀缺。即便是家庭伦理剧,也大都聚焦在买房,鸡娃,出轨等议题,囿于创作者孝老意识的欠缺和水平所限,涉及老人的大都也围绕“婆媳战争”的狗血旧套路和票房逻辑。深刻探讨新时代孝道、老年人精神世界、生命与死亡等深刻主题的作品极少。若想改善这种现状,一方面需要唤起更多文艺创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应在政策、资金、评奖等方面有所倾斜和引导。

第二,推动孝文化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层面的联动。长久以来,由于缺乏对孝文化的系统整理和取舍,在年轻人中普遍存在着对孝道观念的隔膜和逆反情绪。《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作为一切美德的基础,”孝与感恩“的品德是国民道德文明素养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学校品德教育的空洞化和割裂化,更贴近家庭范畴的”孝“从未正式进入学生的综合评价中。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诸如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勤奋好学等成为衡量学生品行的关键。

若想真正在青少年群体中更好地普及传播孝文化,必然需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联动配合,比如可以利用清明节和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契机与载体,重视慎终追远、敬老孝老的节日内涵阐释,使孩子在家庭仪式和活动中加深对孝文化的理解,增进与父辈祖辈的情感连接。

第三,传播定位上,将孝道从单纯的私德扩展到公德。传统的伦理意义上,孝道更多属于私德范畴,被看成是家庭的私事。然而,尽管“孝”在生活中早已不再被作为“政治面貌”、“道德面貌”的考察内容,但在当下中国老龄化社会的语境下,孝已经不再仅是家庭的问题而是全社会的公共课题,已然进入到社会关怀层面。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时,就是在倡导推恩及人,希望人人既尊敬热爱自己的父母长辈,也兼及他人的父母长辈。当孝文化成为最大范围内的全民的精神共识和公共道德,便能更有力地推动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的出台,建立更加友善温暖的社会氛围,在社会各个方面去改善老年群体的境遇。

结语

中华文化之所以经久不衰,成为延续至今的唯一古文明,与传统孝文化有着直接关联,每一朝代中孝文化也在不断损益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弘扬工作,重视家庭建设和良好家风培育,充分发掘孝亲敬老文化在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以及社会和谐中的价值意义。

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化,孝文化在当代语境下也需要与时俱进,扬弃修正。我们既要看到弘扬孝道对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积极作用,也要深知”化民成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个体层面来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对每个人都是最重要的课题,能够处理好它,一个人才会有人生的幸福和生命的完整。从国家和社会层面而言,养老保障是社会系统工程,相当程度上倚赖于经济基础,也与法律和政策的完善紧密相关。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把作为软件的文化系统和作为硬件的经济系统同步推进,才能真正达成积极老龄化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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